“一次性聚苯乙烯發泡塑料餐具(以下簡稱“一次性發泡餐具”)所用材料僅為5—8克,比其他同類產品的能耗和材料消耗更低,更加綠色低碳,使用后還能回收再生利用,符合循環經濟理念。”中國塑料加工工業協會秘書長馬占峰近日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人們不禁要問:一次性發泡餐具不是已被國家明令淘汰了嗎?
自上世紀九十年代末開始,我國在全國范圍內治理、淘汰一次性發泡餐具,并在《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中將其劃歸為淘汰類條目,且在修訂后于2011年6月1日起實施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中也未做調整,但記者日前在國家發改委于北京召開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新聞通氣會上拿到的一份針對2011版目錄輕工業部分的政策解讀中寫道:一次性發泡餐具將擇機從淘汰類目錄中刪除。
對一次性發泡餐具的質疑主要源于兩大問題:質量安全及其環保。
馬占峰強調,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是綠色產品,其主要材質為聚苯乙烯,是可以與食品接觸的材料,具有質輕、無毒無害、價格低廉等特點,其在一次性餐盒市場的占有率高達70%。
然而,在對2005版目錄進行修訂時,一次性發泡餐具的去留問題仍存在兩種不同意見。主張將該條目從淘汰類中刪除的一方認為,一次性發泡餐具無毒無害,可回收利用再制造其他產品,節約石油資源,生產成本低,歐美及日本等發達國家都在使用;主張將該條目仍保留在淘汰類目錄中的一方則認為,一次性發泡餐具在高溫條件下會分離出有毒物質,對人體有害,我國回收處理機制尚未健全,容易造成“白色污染”,一些非法生產企業使用回收材料生產成品,會造成產品質量安全隱患。
針對人們最關心的毒性問題,國家發改委曾委托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所按國家相關標準對一次性發泡餐具進行毒性實驗。實驗結果表明,一次性發泡餐具能夠滿足《食品包裝用聚苯乙烯樹脂衛生國家標準》的要求。
“目前上海施行的‘三分錢工程’,即每只餐盒向生產商收取3分錢,用于補貼回收、污染治理等環節,已妥善地解決了一次性發泡餐具的環保問題,這個經驗值得推廣。”馬占峰說。
據介紹,3分錢的具體分配是:1分5厘給撿拾餐盒者,5厘錢補貼運輸費用,5厘錢返回成立的四個回收中心,5厘錢給處置工廠做補貼。回收由上海廢棄物管理處統籌,再送到工廠處理。據悉,浙江和江蘇的企業也有望被納入該回收體系。
這能否推動一次性發泡餐具的解禁?
本著科學、合理決策的原則,國家發改委在聽取了各有關方的不同意見及調研的基礎上,在對2011版目錄輕工業部分的解讀中表明了對一次性發泡餐具的四點基本看法:一是遵照國家標準[食品包裝用聚苯乙烯樹脂衛生標準(GB9692-1988),食品包裝用聚苯乙烯成型品衛生標準(GB9689-1988)生產的一次性發泡餐具合理使用情況下沒有安全問題。二是一次性發泡餐具可以回收再利用,利用回收原料可制備多種其他產品,達到廢棄物的循環利用,符合資源節約的方向。三是一次性發泡餐具除中國大陸明令禁止使用外,世界不少發達國家如日本、美國及歐盟目前也在生產和使用,并且發達國家針對一次性發泡餐具還在不斷開發新產品,有些國家如日本和韓國有明確立法回收該產品,其他國家和地區多是由行業以非立法回收協議方式進行管理。四是隨著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和應用環境的變化,最初出臺禁止一次性發泡餐具使用的環境已發生較大變化,因此有必要將一次性發泡餐具從淘汰類調整至允許類,但考慮到經過10年來的禁用和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治理餐具“白色污染”已收到明顯成效,且我國針對一次性發泡餐具的生產、銷售、回收、中轉、運輸與處置利用的管理和機制尚未建立起來,如果現在將其從淘汰類目錄中刪除,將會帶來一系列不利的社會影響,因此在2011版目錄中暫時沒有對其做相應調整。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根據國家發改委的意見,為了實現一次性發泡餐具使用的平穩過渡,保護環境和加強資源的合理利用,應盡快制定一次性發泡塑料行業的準入條件,建立和制定回收再利用的機制及相關標準等。上述工作完成后,擇機將其從淘汰類目錄中刪除。
馬占峰告訴記者,目前中國塑料加工工業協會已將有關方案上報國家發改委,同時將配合主導此項工作的工信部,推動一次性發泡餐具加快實現解禁,使產業在政策、法規健全的體制中走上可持續發展的循環經濟道路。